【市商网2018年12月4日讯】 关于开展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招募工作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8〕4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商品互换业务顺利开展,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拟开展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招募工作,请有意申请成为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并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我所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申请条件 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产业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申请成为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应当具备衍生品交易资质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及净资产均不低于500万元。 (二)银行应当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境内设立的外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及以上;风险管理子公司所在期货公司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B类B级及以上;其他机构应具备丰富的衍生品交易经验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商品互换业务实施方案。 (四)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为确保商品互换业务初期顺利推进,在以上条件基础上大商所将择优选取首批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 二、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 (一)电子材料提交 申请单位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邮件发至大商所,邮件主题务必标明公司名称,交易所会邮件答复收到并进行电子材料审核。具体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二)纸质材料提交 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进入纸质材料提交环节。交易所通过EMS向申请单位发送纸质协议,申请单位填写并提交纸质版材料。具体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三)交易所材料审核和银行账户绑定 申请单位递交的开户申请材料在交易所审核通过后,交易所将《综合服务平台资金账号签约表》、《交易商协议》(2份,加盖双方公章)封装在专用信封内,通过EMS递送给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凭《综合服务平台资金账号签约表》到交易所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将银行账户和综合服务平台清算账户绑定,并由银行盖章。 交易所在收到银行盖章的《综合服务平台资金账号签约表》后,激活该申请单位的综合服务平台用户的银行账户。 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详见附件1《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开户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柳老师 0411-84808700 15641177177 张老师 0411-84808747 18041161262 邮箱:zhangty@dce.com.cn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705室 附件1: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开户操作流程.docx 附件2: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申请表.docx 附件3:综合服务平台用户注册申请表.docx 附件4:交易商法人授权书.docx 附件5:交易商信息搜集表.xls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8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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